求求你表扬我
发布时间:2014-03-12
发布者:唐瑭
文章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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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表扬我

——对“公众苛责名人”的心态浅析

人文学院 仓楠

说起娱乐八卦,你会想到什么呢,某两个明星有同性恋的嫌疑?或是某个文化名人说错了话?还是某位当红的运动员又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是种种,不一而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关于名人的新闻充斥着各种批判,各种苛责,甚至谩骂。人们对名人的道德水平和行为方式的要求似乎越来越高,并且向着一个没有上限的方向发展,在媒体“孜孜不倦”的煽风点火下,各界的名人一点小错甚至“莫须有”的罪名也会被公众揪住不放,蜂拥而上群起而攻之。可真苦了那些公众人物,真的快要到了名人们高呼“求求你表扬我”的地步了。当然,在这些名人们的身后,也往往有大批的追随者为其鸣不平,“名人也是人”的呼声力排众议,两方的呼声此起彼伏互不相让,挤占了不少评论版面。那么,关于“对名人是否该苛责”针锋相对的两方究竟哪一方是正确的呢?作为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思想见地的当代大学生,我们该怎样客观地看待这些纷繁复杂的报道和评论呢?

对名人的苛责何以产生?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一两个自己的名人偶像,试着想起他或她,思考一下我们为什么会喜欢他们,并试着描述他们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我们可能迷恋他们的某种品质(如道德堪称典范,人品足以感动中国等等),可能欣赏他们的某项特长(如精湛的演技、动人的歌喉、杰出的商坛经营能力等等),这些品质或特长使他们获得了高于常人的社会地位和声望,这一过程造就了所谓的名人。可以看出,公众对名人的评定最终是基于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扮演的社会角色。而我们对名人所谓的身份和角色进行的想象和描述就是所谓的社会期待。可以说,我们对于自己所崇拜的名人 ,在心中都会有一个对他(她)的形象期待。这种期待可能来自我们对名人持久的细致观察,也可能是名人性格本质的真实体现,当然还可能只是娱乐包装下的假象。

  “期待固然美好,然而如果这种期待和名人的实际行为出现了偏差,苛责名人的问题就随之出现了”,人文学院社会心理学专业刘敏老师解释道。当我们深陷对名人的崇拜中不能自拔时,常常不能忍受名人们的不良行带来的刺激。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伦敦奥运会冠军得主孙杨违反交通规则,不能接受文化名人余秋雨讲话中犯知识性错误,不能接受国际影星章子怡深陷“诈捐门”等等。这些名人们的一些违背社会期待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名人犯错”事件,网上的各种评论声音此起彼伏。其中也不乏一些过激言论和跟风“差评”的情况,这也就我们所说的“对名人的苛责”。

“大人物应有大使命”VS“名人也是人”

  对于名人犯错的报道 ,一直就是各类媒体用以填充娱乐版面的最佳选择,既不能被批评趣味低俗,又容易赚得眼球,吸引大量关注、评论和转发。于是在无形中,名人们的言行举止仿佛都被清晰地暴露在公众视线之下,与以往简单地偷窥隐私不同的是,“机智”的网络看客们更加热衷于犀利地嘲讽和评价。这些评论者们普遍认为名人既然已经拥有了高于普通人的社会地位,就应该理所当然地承担起更多相应的社会责任。处在一个“万众瞩目”的位置上的他们的所作所为有着更大的影响和辐射作用,这种影响和辐射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因此作为名人 ,行为举止谨慎得当,为社会其他成员起积极的影响和示范作用显得十分必要。在这就是所谓的“大人物应有大使命。”

  基于以上想法的人必然会对名人的不太令人满意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甚至苛责,这也就招致了名人身后的广大追随者的不满。基于心中对名人的第一印象的坚持和留恋,追随者们潜意识里更愿意相信名人的一切行为品质,都如对名人所期许的那一点一样完美,这就是心理学中所说的“晕轮效应”,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如果你喜欢上一个外表甜美唱歌又好听的女歌手,那么由于晕轮效应,你可能会对于她的许多未知品质也给予积极评价,比如你可能会默认她同时也拥有为人真诚、心地善良、性格温柔等一切好的品质。这种心理效应的作用下,广大名人追随者们更乐意对名人的错误给予宽容态度,并可能积极地为名人寻找各种开脱的理由。他们会说“如果孙杨不是运动员,违反交通规则会受到这样大的惩罚吗?这显然是对名人不合理的苛责行为”,“文化名人也是人,是人都会犯错,为什么不能宽容理解呢?”等等。这种积极帮助名人走出争议漩涡的倾向或行为就是晕效应的外在体现。

不盲从,做理智的话语者

以上两种观点之所以会出现差别,是公众对名人的社会期待和名人的实际行为之间偏差的认识出现了分歧。对于两种态度,我们显然不能一味地支持或反对,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们不妨再来回顾一下时下引发公众热议的名人所谓的不当行为。其中有涉及名人个人隐私的,比如婚姻、家庭等问题;有较为严重的甚至涉及刑事和民事责任的不当行为;也有由名人捐款金额所引发的争议等等。

面对这些报道和争议,我们首先应做到不盲信、不盲从。新闻报道等一切传媒产品均出自人手,自然无法避免创作者的个人倾向和主观加工,而客观地看待事件本身会对规避偏激的主观因素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当然 ,我们也不必因噎废食,不敢对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在了解事件全貌后,我们完全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在评价时要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譬如对名人捐款金额的数量一味苛责,笔者认为意义不大。其一,捐款金额并没有办法进行严格界定,将捐款金额直接与名人良心画上等号更是幼稚的做法,正如陈光标的大手笔也并未得到公众一致的好评一样;其二,慈善并不局限于一次性的捐款,陈坤、韩红等明星独具特色的公益行动——“行走的力量”也不失为很好的行善方式,而这样的公益行为又如何换算成金钱来满足公众心中所谓的“名人的捐款标准”呢?

与上面的例子不同,任何名人所犯的原则性的错误都不该被容忍和包庇。事实证明,对“酒驾第一人”高晓松的依法惩处起到很好的示范性作用,高晓松的积极配合也为他个人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被曝光之后有人试图以“公众的关注害了未成年的李某某”来掩人耳目,公众的关注不能害了他,公众的任何评价也都不应影响司法的公正,害了他的只能是他自己。孙杨违反交通一则一案爆出后,与一片骂声相对的是“假如孙杨不是国家运动员,就不会受到如此严重的惩处”的外媒言论。首先这个假设就是不成立的,在一些主、客观因素的作用下,孙杨已经走进了公众的视野,从此他就应该在享受来自社会各界荣誉和期待的同时意识到自己应肩负起更加沉重的社会责任,并对自己的言行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其次,自古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名人犯错的惩处不能忽视也不需过严。所谓名人与公众的区别在于事前的严格防患,而不在于事后的区别对待。

作为拥有或即将拥有高等学历的我们,当然要与那些不够理智的网络水军划清界限。要做到对事物公正清楚的认识,辩证的分析自然必不可少,所以,在你每一次指尖划过智能屏的时候,请记得不要盲从,不乱转发,不乱评论。愿人人都能成为理智的话语者!

责编 张艺达